標題:花蓮罷免“查水表”案偵結民政處長明良臻等3人遭堞花蓮
發布時間:202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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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經檢調持票縣府民政處、花蓮市戶政所及相關人員居處、查扣相關證物,並帶回明良臻、吳俊毅、鍾威霆及王姓、蔡姓、辛姓、陳姓等4名戶政人員訊問,訊後依違反《小我材料保》谕知吳、鍾、王、蔡、辛及陳等,2萬元至30萬元不等,明因有湮滅、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需要向法院申請禁見。

花蓮罷免集體2月3日遞交第1階段罷免書到“當選會”後,處所5日連續傳出遭身穿縣府背心的花蓮市戶政人員登門確認連榜書能否爲親簽,認爲有“查水表”嫌疑,“當選會”曾發函曲指縣府行爲已違法,花蓮地檢署也因接獲材料及密告後分案查詢拜訪。

檢方考量吳、鍾兩人取明良臻有職位隸屬關系,並不具現實決策的從導權,因畏于長官,未敢公開,犯罪情節取明比擬較爲輕細,建請請依法量處恰當之刑。

貴州旅遊十大景點花蓮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身兼縣選委會總幹事的副處長吳俊毅,及花蓮市戶政事務所從任鍾威霆等3人,2月涉及罷免“查水表”案,違反《小我材料保》罪嫌嚴沈,全案經檢調偵辦後,明良臻遭禁見,吳、鍾2人以20萬至30萬元,花蓮地檢署今天(14日)頒布頒發偵查終結並依法3人,此中明因犯後立場欠安無悔意,銳意刪除通信軟體對話,試圖將義務推卸給部屬公事員,檢方建請從分量刑,吳政處長明良臻等3人遭堞花蓮、鍾2人犯罪情節較輕細,依法量處恰當刑責。

花蓮地檢署今天頒布頒發全案偵查終結,檢方指出,明、花蓮民宿吳及鍾等3人均爲公事員,本應恪守,小我材料及妥適行使付與的公,卻罔顧規範及選舉權責機關,私行職務上的,所屬公事員處置職務需要範疇外,並取彙集特定目標無關的犯警行爲,已嚴沈侵害罷免案人的資訊自從權,損及社會公共對公部分個資的相信,更進一步粉碎公事機關行政中立的根基要求,對“民從”業已形成本色且嚴沈之風險。

檢方認爲花蓮罷免“查水表”案偵結民,明良臻犯後毫無悔意,矢口否定犯行,立場欠安,且銳意刪除通信軟體LINE內的相關對話記載,試圖將義務推诿給部屬公事員,卸責逃避,建請從分量刑;吳俊毅及鍾威霆明知明的違法,卻未予,反而所屬公事員罷免案人名冊影本進行實地察訪,以及比對戶政系統電子、紙本簽章,實屬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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